殘保金計入稅金及附加還是管理費用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八條規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這一規定表明,導致企業承擔殘保金繳納義務的原因是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沒有達到當地省級政府規定的標準。從這一角度而言,殘保金的受益人并不是本企業職工,不應成為本企業人工成本的組成部分。
根據上述文件第九條規定,殘保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保障金征收機關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這一規定表明殘保金具有“準稅收”性質,因此在2016年5月后,根據財會[2016]22號文《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應轉入新設置的“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并在利潤表的同名項目中列報。但是,根據該文件的銜接規定及財政部會計司對該文件的官方解讀,該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不要求對前期已作出的會計處理和報表列報進行追溯調整。

殘保金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
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網上辦事大廳”進行辦理。點擊“政務公開”→點擊“省殘聯”→點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電子政務系統”→“在線申辦”。
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電子稅務局”進行辦理。
2.上門申報
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鎮(街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本單位上年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松山湖轄區用人單位到市殘疾人勞動就業管理辦公室申報。
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信息及報送資料
申報年審:用人單位需要網上填寫或現場提交《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申報表》、殘疾人職工身份證、殘疾人證、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為殘疾人職工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效憑證等材料。
申報繳費:用人單位需要網上填寫或現場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并繳納保障金。
近2年殘保金納入哪個科目處理,成為了財會的一個痛點。作為財會本身不僅僅是要學會處理財務,更重要的是為公司節約成本。算錯財務賬目小則關系到員工工資,大則關系到公司的運營,這殘保金財務處理更是頭等大事,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關于殘保金計入稅金及附加還是管理費用,相信大家對于這個類型的財務知識都有所了解了。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在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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