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環節差旅費的核算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號企業為訂立合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此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為開標前: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銀行存款
中標后:
借:工程施工-間接費用(有的單位設“其他”)
貸:管理費用-差旅費
未中標不作處理。
相關明細核算:
合同成本是指為建造某項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這里所說的“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伴g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不宜直接歸屬于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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