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支付的租房稅款計入哪個科目?
租賃房屋租金產生的稅金,屬于出租方負擔,如果由承租方負擔,則其只能列為營業外支出,在稅后凈利潤中列支。
1、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和《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租賃房屋產生的稅金主要是營業稅,房產稅及營業稅金附加;這些稅金的產生是因為出租房屋及房產本身,所以稅金是向出租方征收的;
2、承租方只能以租憑發票計入成本費用科目;
3、當承租方支付稅金,因其稅金是代出租方支付的,如果可以在租金中扣除,則可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支付租金時扣除代付的稅金沖抵其他應收款,余額才予以支付;如果不能從租金中扣除,則承租方只能在稅后利潤中支付,所以只能計入營業外支出,并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予以調增所得稅(即稅后利潤列支)

個人出租房屋的如何計稅?
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也是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個人出租住房的,應納增值稅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出租非住房,應納增值稅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承租方支付的租房稅款計入哪個科目?整體上來說,租賃房屋產生稅金應當由出租房出,如果是承租方出稅金的,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處理。承租方也可以做成本費用科目核算,如果你看完后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來會計學堂學習,這里會有專業的會計老師給你解答的,一定會有所收獲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