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發票的領用日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全國普通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通知》(國稅函[2004]521號)的規定,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以下簡稱分類代碼)為12位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排列:其中第6、7位為年份代碼(例如2004年以04表示).
定額發票查詢程序:
1.找到相應的國稅或地稅發票查詢網站
2.輸入相應的發票代碼,號碼及密碼,點擊查詢
3.會出現相應的查詢的發票,其下面會出現相應的查詢結果說明,其中有發票開票時間.
定額發票期限
一、領取到定額發票后,納稅人須認真核對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是否與發票領購簿上打印的記錄一致,核對無誤后在發票的"發票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二、開具時必須依據發票號碼從小到大按順序開具.

三、在開具發票的同時,須在發票"存根聯"最下方填寫當天開具的日期,不允許任何涂改.
四、在購買發票的次月15日前帶發票存根聯到稅務機關驗舊已用發票,并填寫發票驗舊審驗表,表上需加蓋公章.(未刻制公章的納稅人需加蓋發票專用章并按手印.)
五、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定額發票的領用日期?查詢網站上面會有相應發票的發票開票時間,內容僅供參考,本文會計學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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