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承兌匯票在轉讓匯票怎么做賬?
1. 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背書轉讓
(1)如果將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用以購買材料時
借:原材料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2)背書轉讓給了另一公司用于還款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票據

企業的應收票據備查簿如何記錄?
企業應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號碼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票面利率、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
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凈額、未計提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退票情況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后,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應收票據的到期日應按不同的約定方式來確定。如約定按日計算,則應以足日為準,在其計算時按算尾不算頭的方式確定。例如4月20日開出的60天商業匯票的到期日為6月19日。
如約定按月計算,則足月為標準,在計算時按到期月份的對日確定,若到期月份無此對日,應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確定。例如8月31日開出的6個月商業匯票,到期日應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為29日);若此匯票為8個月時,到期日應為下年的4月30日。
收到承兌匯票在轉讓匯票怎么做賬?整體上來說,企業承兌匯票的轉讓是因為申請人需要資金周轉,將未到期的承兌票轉讓給銀行或者第三方,然后按照票面金額進行貼現的一種融資方式,所以關于承兌匯票的處理方式可以參考上文資料。更多的會計知識都在會計學堂網上,歡迎大家關注我們會計學堂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