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減免事項和減免性質怎么填?
1.“減免事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根據減免稅優惠的類型進行勾選。
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應在“稅收協定”項目相關所得類型后的空格內填寫具體稅收協定名稱及條款。其中:編號19“受雇所得”即稅收協定規定的獨立個人勞務所得。
存在表中列示以外的減免情形的,應在編號21-23“其他”項目的空格內填寫對應的減免事項名稱及減免性質代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的最新《減免性質及分類表》中的最細項減免性質代碼填報)。
2.“減免人數”:扣繳義務人填寫此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無需填寫。
3.“減免稅額”:填寫符合稅法規定可以減免的稅額。減免稅額合計應與《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特定行業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或《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等申報表“減免稅額”欄的金額或金額合計相等。

什么是納稅申報表?
納稅申報表指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按期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期應繳稅額時應填報的表格。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必須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就應稅收入、應稅所得、稅種、稅目、稅率,應納稅額和其他應稅資料,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
在納稅申報表中,除了有11項的年所得項目以外,還有每項對應的“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扣稅額”、“應補(退)稅額”。 其中按照稅法規定屬于免稅或免征的所得的項目在“應納稅額”中按0填寫;
對已經繳納或已經由單位扣繳的稅款在“已繳(扣)稅額”中填寫;按稅法規定允許抵扣的稅款在“抵扣稅額”中填寫;“應補(退)稅額”中填寫的,是“應納稅額”與“已繳(扣)稅額”、“抵扣稅額”的差額部分。扣繳義務人應于簽訂合同或協議后20日內將合同或協議副本,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辦理有關扣繳手續。
個人所得稅減免事項和減免性質怎么填?整體上來說,扣繳所得稅報告表中”減免稅額“填寫多個減免事項總的減免稅額。個人在申報所得稅時關于減免性質的可以填寫相關的減免事項和減免性質,如果不知道怎么填寫的話可以參考上文,要是還有其他問題的話那就來會計學堂和老師進行溝通吧,會有專業的老師給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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