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有土地被政府收購怎么做會計分錄?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3號)第四條企業收到政府給予的搬遷補償款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規定,企業因城鎮整體規劃、庫區建設、棚戶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公共利益進行搬遷,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 其中,屬于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后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如有結余的,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遷補償款,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等會計準則進行處理。 因此,企業土地收儲若是屬于因公共利益進行搬遷的,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借:累計攤銷 營業外支出 貸:無形資產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資本公積 若企業土地收儲不是屬于公共利益進行搬遷的,其賬務處理如下: 收到補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處置土地: 借:營業外支出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政府收購企業的土地,企業收到土地款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扣除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以及出售相關稅費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具體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
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公司自有土地被政府收購怎么做會計分錄?通過上文資料的學習,對于公司土地被政府收購后主要看是否用于公共利益進行搬遷,如果是那么做專項應付款,如果不是的話,會計可以做營業外收入進行登記,具體的情況視情況而定。在會計學堂網上還有很多會計方面的知識,如果你想充實自己的話就來會計學堂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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