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財產保險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參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文件的內容,企業所得稅稅前允許扣除的保險費用需要滿足"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且在國務院、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的條件,具體明細如下:
1.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準予扣除。
2.為投資者或者全體員工(分別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內的部分)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準予扣除。
3.財產保險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4.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企業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參照財稅【2006】10號《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相關規定:
"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準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不屬于法律法規強制規定范圍內的,由企業自愿為其職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險費,不準予稅前扣除,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商業財產保險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全部內容,更多精彩的財務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想提高自己專業技能的朋友可以繼續前往官網咨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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