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還用交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綜上,企業取得的“營改增”補貼不符合上述規定,應當計入收入總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改增后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及實際運用
答: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您繳納的稅金是不可以在匯算清繳所得稅時做稅前扣除的。所以營改增企業所得稅的變化,就是由原來的營業稅可以在稅前扣除,變成繳納增值稅后,稅金不可在稅前扣除。
至于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可以有以下兩種:
1、直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彌補虧損
2、間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營改增后還用交企業所得稅嗎?綜合以上所述,企業在營改增之后肯定是需要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凡是都有另外,只要符合稅法規定的小微企業是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前提也是需要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在會計學堂網上還有很多關于企業所得稅的文章,歡迎大家來會計學堂網進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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