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準則利潤分配明細科目
1、先對分配利息進行計提: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利潤——法人股東A
——個人股東B
2、實際分配利息時:
借:應付利潤——法人股東A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利潤——個人股東B
貸:銀行存款
利潤分配賬戶:
1、賬戶性質:所有者權益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利潤分配和歷年分配后的結存余額。
3、賬戶結構:貸方記增加,登記年末從本年利潤賬戶轉入本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借方記減少,登記已分配的利潤,如提取盈余公積、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潤等;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累積未分配利潤;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累積發生的虧損。
4、明細賬戶:設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和“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小企業如何核算利潤分配?
一、 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 和歷年分配(或彌補) 后的余額。
二、 本科目應按照“應付利潤”、“未分配利潤” 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 利潤分配的主要。
(一)小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分配給者的利潤, 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潤),貸記“應付利潤” 科目。
(二)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借記“盈余公積” 科目,貸記本科目(盈余公積補虧)。
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應按照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 借記“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 科目, 貸記“存款” 等科目; 同時, 借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貸記“盈余公積——利潤歸還投資” 科目。
四、年度終了,小企業應當將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自“本年利潤” 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 科目, 貸記本科目( 未分配利潤);為凈虧損的, 做相反的分錄。 同時, 將“利潤分配” 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應付利潤、 盈余公積補虧)的余額轉入本科目明細科目( 未分配利潤)。結轉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 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五、本科目年末余額,反映小企業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整體上來說,小企業盈利后根據有關的規定分配給其他人的利潤,也是需要會計進行記錄的。那么對于小企業會計準則利潤分配明細科目小編相信大家看完后一定會有自己的理解。其實在正文中小編老師已經對此問題進行了講解,涉及到科目都有羅列出來了。如果你看完后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網進行提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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