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放棄增值稅免稅政策能否再申請?
【問題】
我公司因故放棄了增值稅免稅政策,請問,以后是否還可以申請享受免稅
【解答】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因此,上述公司如果決定放棄免稅權,要以書面形式申請并到稅務機關備案.同時,還應注意,納稅人在免稅期內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一律不得抵扣,且在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增值稅免稅和零稅率有什么區別?
稅率為零不等同于免稅.
二者區別在于:
一是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在稅法規定具有納稅的義務,但由于規定稅率為零,納稅人無稅可納.而免稅則指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繳納稅款的義務.
二是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既然有納稅義務,同樣具有抵扣稅額的權利,從形式上表現為退給納稅人在各個流轉環節已繳納的稅款.而免稅則規定免除納稅人納稅的義務,同時也規定生產銷售免稅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即納稅人必須放棄抵扣稅款的權利.
因故放棄增值稅免稅政策能否再申請?增值稅免稅和零稅率有什么區別,從字面上理解誒,這免稅和零稅率似乎表達的意思都是一樣的,那就是不用交稅或是交稅為零,以上就是兩個問題的全部解答,了解更多該資訊內容,請登陸會計學堂官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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