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可以跨期申報嗎

2019-07-09 16:5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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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轉出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處理的時候,經常會遇到的問題,進項稅額轉出,其實就是進項稅轉出去,也就是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的時候采取了一種會計處理。本人將詳細介紹一下進項稅額轉出可以跨期申報嗎?

進項稅額轉出可以跨期申報嗎

答:1、進項稅額轉出的申報方法:

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進項稅額轉出”填報的是本期(即當月所認證)進項稅額中需要轉出的部分即可。

2、《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

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并未確定將用于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

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在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

3、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

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

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后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承擔的增值稅稅額。所說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包括外購(含進口)貨物或應稅勞務、以物易物換入貨物、抵償債務收入貨物、接受投資轉入的貨物、接受捐贈轉入的貨物以及在購銷貨物過程當中支付的運費。在確定進項稅額抵扣時,必須按稅法規定嚴格審核。

進項稅額轉出是可以跨期申報的。

進項稅額轉出可以跨期申報嗎

增值稅申報時,什么時候做進項稅額轉出

1.一般納稅人當月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生成編號了,那么進行增值稅申報時,什么時候做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同時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是否可以就不同業務分別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的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本文詳細介紹了進項稅額轉出可以跨期申報嗎,也介紹了增值稅申報時什么時候做進項稅額轉出。作為企業的一名專門負責增值稅業務的會計人員,一定要搞清楚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其實就是增值稅無法抵扣的時候所做的一種會計處理。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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