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個人所得稅法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個人應該繳納稅款的所得額, 就是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也就是計算的依據。一般包括個人工作所獲得工資、福利等所有的收入,除去免稅的所得,如個人住房公積金等。
您的應納稅額所得是7000(8000+2000-2000-1000)
您的個人所得稅=(8000-2000)*20%-375=825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擴展資料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整體上來說,現在很多都是企業進行代繳代扣的,大部分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不需要自己進行繳納的,當然你也可以自行進行繳納;如果你在會計過程中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你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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