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獎勵員工是視同銷售嗎?
用外購的貨物用于職工獎勵,是視同銷售收入的。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企業獎勵員工實物獎勵的個稅問題
比如說企業給員工發放的iPhone手機,需要按照憑證上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沒有憑證或者憑證上的價格明顯偏低,則按照市場價計征個稅。
企業給員工發放實物獎勵,除了員工涉及到個稅,企業也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要計征。企業給優秀員工發放的iPhone手機,屬于將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個人,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對于企業獎勵員工是視同銷售嗎的問題本文就講述到這里的,企業以外購商品獎勵員工時需要按照視同銷售進行納稅;如果還有什么問題,歡迎你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會有專業老師給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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