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可以代開普票嗎?
個體戶開普票,標準以上自己開具,標準以下在稅務局代開,也可以全部都去稅務局代開(此處的標準:營業額按月3萬,按季9萬)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專用發票需要什么資料?
一、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適用對象和范圍:
(一)凡已辦理稅務登記并領購普通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服務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商事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1、臨時取得超出已領購普通發票使用范圍或者開具限額的經營(業務)收入的;
2、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或者停止發售普通發票期間取得經營(業務)收入的.
(二)正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營業執照發證之日起至稅務登記證發證之日止所取得的經營(業務)收入,可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三)逾期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營業執照發證之日起至稅務登記證發證之日止所取得的經營(業務)收入,可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四)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經營(業務)收入,可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五)持有《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單位和個人,確因業務量小、開票次數少的,可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業務數量和開票次數的具體標準,以及跨縣的處理問題,均由各地級以上市國家稅務局制定公示.
(六)自產自銷免稅農產品取得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可向農產品產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因此,若您企業符合上述規定,可攜帶以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開發票手續:
(一)《代開發票申請表》;
(二)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的單位經辦人、個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對所購物品(或接受勞務服務的項目)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書面證明必須載明收款方經營行為(或勞務服務)發生的地點、貨物品名(或勞務服務項目)、單價、數量、金額以及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和聯系人等內容,并加蓋公章(付款方為個人的,以簽章確認);
(四)發生購銷行為,一次申請代開普通發票金額在2萬元(含本數)以上的,必須提供進貨發票或當次經營活動相關的購銷合同;
(五)申請為免稅自產自銷農產品代開普通發票的,必須提供農產品產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的"自產自銷證明"."自產自銷證明"必須載明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品種、面積、數量、金額等內容;
(六)個人小額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收入在200元(不含本數)以下的,申請代開普通發票只需提供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
(一)《代開發票申請表》.
(二)《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三)購貨方《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四)進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銷售貨物需提供).
(五)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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