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核定征收申請審核表怎么填寫
1、納稅人因憑證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完整準確的提供應稅憑證和計稅依據、正確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也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采用核定征收方法繳納印花稅;
2.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填報《核定征收印花稅申請表》,經核準后,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征收印花稅通知書》。
3.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當期實際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或費用等項目及確定的核定征稅比例,計算征收印花稅。計算公式如下:
4.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費用等)×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當期應繳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稅率
5、實行印花稅核定征收的納稅人,納稅期限為一個月,納稅人應在次月10日前計算、繳納印花稅。稅額較小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確定,可將納稅期限延長至一個季度或半年。 注意這里核定的僅僅是購銷合同的印花稅,即企業經營業務的印花稅,例如企業銷售采購印花稅是核定的,但是同時企業租賃房屋、帳薄等等其他業務的印花稅還是要按非核定的規定來繳納。

印花稅的相關問題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于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征收。
以上是關于“印花稅核定征收申請審核表怎么填寫”的相關內容,相信通過文章的學習,一定能讓您對印花稅有更全面的了解。如果您還有什么會計方面的問題,可以在線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