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科目的會計處理和會計核算
⑴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進行基建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價值。
企業應設置在建工程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以及單項工程等進行明細核算。
⑶在建工程的主要。
①企業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存款等科目。

②企業發包的在建工程,應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結算的進度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付賬款等科目。
將設備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③工程完成時,按合同規定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在建工程會計處理比較
各單位所需固定資產,除了外購之外,還可以充分利用自有人力、物力自行建造,即稱之為在建工程。在《企業會計制度》中為此專門設置了“在建工程”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工程支出發生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實際工程支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而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未設置相應的會計科目,進行基建業務的核算。
事業單位基建會計核算游離于本單位會計核算體系之外:先由建設單位完成基本建設業務,項目竣工決算后再移交給使用單位。另設基建會計賬戶進行反映,這種分離的核算方式會導致一系列問題:
1.在單位核算體系之外,另設一套基建賬并出具相應的財務報告,既增加了核算工作量,又使單位無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核算體系,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完整性。
2.由于《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基本建設業務核算沒有一個明確的規范,使其核算處于無章可循、無法可依的狀態,一些單位乘機把一些超預算、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也在基建賬戶中列支;把一些收入存入基建賬戶,設立“小金庫”逃避納稅等。
為了加強事業單位基建業務的核算與管理,可以參照《企業會計制度》設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外購需要安裝的工程、基建工程、技術改造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支出,待工程完工后再結轉“固定資產”科目,這既能滿足事業單位的實際需要,又能保證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體系的完整性。
在建工程科目的會計處理和會計核算上文介紹了在建工程的主要費用有哪些,工程進度如何記賬,工程完成之時收到的工程款該怎么記賬,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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