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向企業內設工會繳納的工會費可否在個稅稅前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因此,員工向企業內設工會繳納的工會費不屬于上述文件列舉的扣除范圍,不得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何謂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所需要的費用。
來源:(1)會員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交納的會費。
(2)工會舉辦的事業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據工會法的規定撥交的經費。
(4)各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行政的補助。
在基層工會,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包括群眾活動和事業方面、工會建設方面和工會行政工作方面,在縣以上工會,工會經費開支范圍還包括有國際活動方面和基本建設方面。另外,工會經費開支還包括基層工會上交經費和縣以上工會對下級工會補助支出兩個方面。各級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査同級工會組織的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向同級工會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一、企業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
1、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每月工資收入0.5%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十元的不計繳會費。
2、會員所得各種獎金、津貼、稿費收入以及按勞動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所領取的各種補助費、救濟費、退休金、退職金等,均不繳納會費。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
二、按照會員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的0.5%計算繳納會費。“工資收入”具體包括:
1、機關的工會會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2、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職務工資,等級工資;3、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會員:崗位工資,等級工資。
會員工資收入合計尾數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項津貼、補貼、獎金等收入,仍暫不計算繳納會費。
員工向企業內設工會繳納的工會費可否在個稅稅前扣除?員工向企業內設工會繳納的工會費不屬于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扣除范圍,不得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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