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退稅申報期仍可申請辦理退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65號)第一條規定,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銷售給外商的出口貨物,如外商將貨物存放在保稅區內的倉儲企業,離境時由倉儲企業辦理報關手續的,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可憑貨物進入保稅區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倉儲企業的出口備案清單及其他規定的憑證,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
由于該《通知》同時規定,保稅區海關須在上述貨物全部離境后,方可簽發貨物進入保稅區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對保稅區海關在貨物離境后根據貨物進入保稅區的日期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可能造成出口企業申報退稅時超過退稅申報期而無法退(免)稅的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經保稅區出口貨物申報出口退(免)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255號)作出解釋性規定,對符合國稅發〔2000〕165號文件第一條規定的出口貨物,出口企業可以最后一批出口貨物的備案清單上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申報退(免)稅.
因此,上述公司可憑最近一份出口備案清單向出口退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

錯過了退稅申報的最后時限怎么辦?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稅【2012】24號)公告要求,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即2018年出口的貨物,最晚應在2019年的4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出口退稅.逾期未申報的,將不得再進行出口退稅的申報,但是可以適用免稅政策.免稅申報時限為報關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
因此,如果錯過了退稅申報的最后時限,可以在5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進行免稅申報,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或退稅,應當轉入成本.
注意,如果5月份的免稅申報也錯過了,只能按視同內銷征稅處理了.因此,企業應在規定時限內盡快申報.
錯過退稅申報期仍可申請辦理退稅,是可以申請辦理退稅的,按照以上規定執行,不是很熟悉的朋友可以多操作幾遍,遇到這種事情不必慌張,所以具體問題需要有具體的解決方式,如果重復多次解決不了,大家可以嘗試撥打地區地稅熱線,或到地稅大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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