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公司注冊子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答:設立子公司需要的條件有5個:設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并且股東共同出資并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需要股東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確定公司名稱,并組成公司機構.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設立的.
1、股份符合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
國家作為唯一的出資人(股東),可以設立國有獨資公司;公司、個人,包括農村村民,辭職、退職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離休、退休人員及其他成員,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都可以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法律規定的,是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2、股東共同出資并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以實物出資必須對實物折價,并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算、確認,辦理轉移財產的法定手續.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其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并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因公司從事的經營活動的不同而不同.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股東全體同意的關于公司的組織、經營的基本規定,是確定公司權利的文件.
4、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確定公司名稱,組成公司機構
5、依法設立

掛靠公司是什么意思?
掛靠,即所謂"企業掛靠經營",就建筑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
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經營行為的自然人)為掛靠人.
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時并沒有直接將該行為定義為"掛靠",而是表述為"借用",即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施工,"掛靠"與"借用"實際上系同一概念.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東繳足出資后,公司應在法定的期限內,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
如果掛靠公司想要成立子公司,那么可以按照子公司成立的條件來做,具體子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條件,上文都已經解答很清楚了.掛靠公司注冊子公司需要什么條件?掛靠公司不是子公司,這個是我們需要區分的.關于具體掛靠公司的問題,我們還有進一步需要確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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