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蓋財務章有效嗎?
發票規定要蓋發票專用章,如果蓋了財務章也能說的過去。但是別的章肯定不可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發票上能不能蓋財務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辦法》第十六條所稱財務印章是指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其他財務印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一)……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因此,發票上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1.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發票上只需蓋發票專用章。
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怎么辦?
答: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沖紅。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還有效嗎?
答:發票有效。
5.發票若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會有什么影響?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6.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蓋章?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發票的記賬聯無需蓋章。
7.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不一致,該發票是否一定有問題?
答:不一定。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征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受托代征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開的發票怎么蓋章?
答: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
發票蓋財務章有效嗎?上文簡單為大家介紹這個內容,這個是有效的,企業只有公章和財務章,且只有財務章才能蓋在發票上面,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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