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超標今年不能扣除部分,可否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企業所得稅第四十四條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因此,貴公司本年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超過本年度扣除限額的,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其他的相關規定如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四條規定,現就有關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1)對化妝品制造與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下同)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3)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結轉扣除到底是什么意思?
職工教育經費和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都是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的.當年超過扣除限額部分可以結轉以后納稅年度結轉.
大家都知道凡是與"高級"沾邊的,肯定就不是輕而易舉拿下的,所以,想要獲得中級會計證,就要懂得把握機遇,做好迎接挑戰的準備!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關于廣告費超標今年不能扣除部分,可否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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