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以兩個廠房的外墻為載體加頂,搭建成一個雨棚,是否繳納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1987]財稅地字第3號)的規定,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因此,若企業搭建的雨棚屬于上述房產稅的納稅范圍,應當繳納房產稅.

企業購進房產的會計處理?
1、支付購房價款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2、支付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維修基金時
借:在建工程
貸:貨幣資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3、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交付使用后的次月提取折舊
借:成本或費用等科目
貸:折舊
需要說明的是,往往會在在建工程成本未歸集完時,即交付使用,這時,可按預估的總成本預先轉為固定資產,按估值先提取折舊,待歸集完或決算后,再按決算數據補差.如果存在雖然成本已經歸集完,但房產還未交給你公司(即期房)情況,也要到交付時才能轉為固定資產、次月計提折舊.
看過了企業以兩個廠房的外墻為載體加頂,搭建成一個雨棚,是否繳納房產稅?的問題就不擔心了.業搭建的雨棚屬于上述房產稅的納稅范圍,應當繳納房產稅,沒有那么的麻煩.會計學堂有相關對賬的技巧介紹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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