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單位無租使用其他免稅單位的房產,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第一條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但是,如果房屋的產權人已經繳納房產稅情況的,無償使用人可憑產權人繳納房產稅的完稅憑證,不再重復繳納房產稅.
上述政策是納稅單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房產征稅的規定,如果雙方均為免稅單位,則應當由房產原所有人按照余值繳納.

房屋買賣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五、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免稅單位無租使用其他免稅單位的房產,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確認是否需要繳納相關稅費.企業所得稅計算牽涉到很多方面,一篇文章難以概括,大家有疑問的話,可以在線聯系會計學堂老師,一定能給您一個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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