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企業從境外取得票據可否作為記賬憑證?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三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因此,境內企業從境外取得的票據,需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合法有效的記賬核算憑證.

企業應繳納哪些稅?
企業主要交的稅費:
1、營業稅=服務業收入*稅率為5%(適合有服務業的企業)(月報);
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3%(適合小規模納稅人)(月報);
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17% - 進貨金額(不含稅)*17%(適合一般納稅人)(月報);
2、應納城建稅=應納增值稅+營業稅*7%(月報);
3、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3%(月報);
4、堤圍防護費:營業收入*0.1%(各地征收標準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報);
應納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2%((各地征收標準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報);
5、所得稅=利潤總額*稅率為25%(季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6、個人所得稅(月報);實行代扣代繳,不管工資薪金是否超過2000元都要實行全員全額申報.
應交個人所得稅 (按個人工資薪金計算交納的個人應交的稅額,以每月收入額減除免稅的應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項目,再減去允許扣除費用2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交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本文中關于境內企業從境外取得票據可否作為記賬憑證?會計堂小編已經介紹完畢了,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點擊會計學堂的窗口咨詢專業的會計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