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證遺失要怎么補辦?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七號) 第三十九條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自遺失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證件遺失報告表》,并將納稅人的名稱、稅務登記證件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稅務登記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報刊上作遺失聲明,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辦稅務登記證件.
稅務登記證號碼、及有效期,你可以到所屬的稅務局前臺咨詢.把公司的營業執照帶上.

個體戶稅務登記證丟失,怎么辦注銷?
個體工商戶注銷稅務登記證辦理程序
1. 所需資料:
(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2)原發放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登記表
(3)其它有關資料
2. 辦理程序:
(1)在所屬稅務局辦稅服務廳領取《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2)核銷發票
(3)結清稅款
(4)收回有關證件,發放獲準注銷通知書
3. 承諾辦理時限:一般當場辦結.
然后,先辦工商業執照,再辦稅務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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