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銷售未超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能否不再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
免征增值稅政策調整后,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都需要交什么稅?
小規模納稅人每月需要繳納的基本稅種: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3%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月銷售未超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能否不再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通過會計學堂小編的整理,大家知道了嗎?做為納稅人的我們,其實在很多方面都有享受到國家的優惠哦.大家如果還想學到更多的免費知識,可要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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