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免稅標準提高后,其他個人發生銷售不動產如何處理?

2019-04-20 10: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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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免稅標準提高后,其他個人發生銷售不動產如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明確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征免增值稅.比如,如果其他個人銷售住房滿2年符合免稅條件的,仍可繼續享受免稅;如不符合免稅條件,則應按規定納稅.

增值稅免稅標準提高后,其他個人發生銷售不動產如何處理?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增值稅免稅標準提高后,其他個人發生銷售不動產如何處理?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聯系窗口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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