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如何正確運用免稅優惠?
從獲利年度起,首先選擇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優惠.該公司是高新技術企業,又符合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資格的,可選擇從2013年獲利年度起,2013-2014年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不按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減免稅率.
與此同時,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l57號)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居民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符合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可以選擇依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稅,或選擇居民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選擇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征稅.也就是說,該企業獲利后的2015-2017年三年,可以選擇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稅,不按高新技術企業享受l5%的減免稅率.享受完"兩免三減半"政策優惠的以后年度,選擇享受高新技術企業l5%的稅率優惠.該公司是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因此,公司在享受完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優惠后,再選擇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優惠.

高新技術企業享有哪些稅收優惠?
1、經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的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4、對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為生產《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產品而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除按照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
5、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引進屬于《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所列的先進技術,按合同規定向境外支付的軟件費,免征關稅.
6、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逐年增長,增長幅度在10%以上(含10%)的企業,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稅所得額.
7、從事軟件開發、集成電路制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8、在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企業所得稅2年.
以上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高新技術企業如何正確運用免稅優惠?你們看完后應該都有了自己的認知和理解.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會計干貨,就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官網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