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支出項的填報以及稅務處理?

2019-04-13 22:5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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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堂將在本文中為大家重點解析工資、薪金支出項的填報以及稅務處理?這個問題看似復雜,其實并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復雜.對這個類型的話題感興趣的朋友,不妨仔細閱讀下文中小編的詳細介紹,希望你們能夠從中得到一定的啟發.

工資、薪金支出項的填報以及稅務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職工薪酬,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2)職工福利費;(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4)住房公積金;(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6)非貨幣性福利;(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除上述情況外,以企業年金基金為職工繳存的補充養老保險,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如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等均屬職工薪酬的范疇.會計準則上職工薪酬范圍較廣,凡企業給職工各種形式的支付均視為職工薪酬,這樣有利于準確反映商品價格中真實的勞動力成本,改變世界上對我國以過低勞動力價格參與國際經濟競爭的認識.

會計制度與《》對工資、薪金的口徑基本一致.《企業所得稅法》仍沿用傳統"工資、薪金"口徑,《》第三十四條規定,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原則上限于企業向職工支付并在"應付工資"科目核算工資費用.而會計準則"職工薪酬"口徑除包括"應付工資"科目外,還包括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各類保險、住房公積金、辭退福利、股權激勵等.《》關于"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口徑較寬,基本上與會計口徑一致,凡是與個人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如辭退福利、股票期權、個人從單位低價購房、個人從單位取得的各項福利等,在實踐中按照"應付工資"征收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支出的會計核算

企業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或工資、薪金支出確認為負債,即"應付職工薪酬"或"應付工資",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進行歸集,沒有直接受益對象的,計入期間費用.

(1)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或工資、薪金支出,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2)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或工資、薪金支出,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3)除上述(1)和(2)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或工資、薪金支出,計入當期損益.

工資、薪金支出項的填報以及稅務處理?

股權轉讓協議如何計算印花稅?

目前,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主要分兩種情況:

1、 根據財稅[2005]11號文件規定,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按照"股權轉讓書據"交納印花稅.

2007年5月30日,該稅率已經由1‰調整為3‰.

2、 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文件規定,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即除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以外的股權轉讓合同.

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

不便按規定貼花時,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并且外商投資者境外交易股權只是在境外付款.

所以該股權轉讓協議應該在帶入境內時按規定的稅率貼花.

以上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工資、薪金支出項的填報以及稅務處理?你們看完后應該都有了自己的認知和理解.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會計干貨,就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官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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