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認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基數?
財稅[2013]37號文件對試點地區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對象中的廣告服務范圍進行了規定,即廣告服務,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但是,提供財稅[2013]37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應稅服務,如廣告設計、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創意策劃、文印曬圖等服務(以上服務屬于文化創意服務中設計服務)和為商品流通、促銷、展示、經貿洽談、民間交流、企業溝通、國際往來等舉辦或者組織安排的各類展覽和會議的服務(以上服務屬于文化創意服務中會議展覽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也就是說,對于納稅人,"營改增"試點后要把握廣告服務的范圍,相比"營改增"試點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對象發生了變化,納稅人應該合理籌劃,避免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基數"不合規"地變大.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入什么科目,會計分錄怎么處理?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會計分錄是: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貸:應交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
貸:銀行存款
如何確認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基數?的問題,對于納稅人,"營改增"試點后要把握廣告服務的范圍,相比"營改增"試點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對象發生了變化,上述文章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并對此問題進行拓展,闡述相關的知識點,希望本文的內容會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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