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怎么驗證真偽?
發票查驗渠道多
前不久,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啟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7號),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增值稅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新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發票信息進行查驗。
北京市國稅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納稅人可以查詢最近1年內開具的發票,當日開具的發票最快可以次日查驗,每天每張發票可在線查詢次數為5次,超過次數后請于24小時后再進行查驗操作。”
那么,不在上述時間范圍內的發票該如何查詢呢?
該負責人表示,對于不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詢時間范圍內的發票,納稅人仍然可以使用原方法查驗,通過稅務機關的官網或者撥打12366進行查詢。

增值稅發票分三種
發票是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取得的收付款憑證。具體到增值稅發票而言,主要包括: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普通發票):是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服務時,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起,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開具的發票。
除此之外,目前一些企業手中可能還會有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開具的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致。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貨運專票最遲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這意味著,納稅人獲取的貨運專票最遲開票日期是2016年6月30日,且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
增值稅發票怎么驗證真偽?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怎么處理,關于發票的三種形式,以及辨別發票真偽的網站上文就介紹到這,記得哦,登錄增值稅發票查驗網站進行查驗即可,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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