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9-03-11 22:2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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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額機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大病統籌基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比例的部分應當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大病統籌基金時,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住房補貼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住房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額機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大病統籌基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全部內容了,如果你們對于本篇文章內容還有其他疑問的,歡迎在線咨詢專業的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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