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務處理?
對金銀首飾消費稅的處理如下:
1、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095號〕,自1995年1月1日起,所有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征收改為零售環節征收.
2、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
3、銷售實現時,應當按照應交消費稅額,借記"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外商投資企業為"商品銷售稅金")、"營業稅金及附加"(外商投資企業為"營業稅金")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實際繳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上述企業采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的,其應繳納的消費稅也按上款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5、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企業因受托代銷金銀首飾按規定應繳納的消費稅,應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1)以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金銀首飾的,于銷售實現時,借記"代購代銷收入"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2)以其他方式代銷金銀首飾的,其繳納消費稅的會計處理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零售金銀首飾如何計算消費稅?
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務處理?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聯系窗口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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