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怎么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二十二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于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于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于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于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于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于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應收賬款壞賬損失的會計處理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確定應收款項減值有兩種方法,即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采用備抵法核算應收款項減值.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應收款項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應當將該應收款項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減值損失=應收款項的賬面價值-現值
(一)企業計提壞賬準備時,按應減記的金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沖減多計提的壞賬準備時,編制相反會計分錄.
(二)企業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轉銷時,應當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
(三)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增加壞賬準備的賬面余額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
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
壞賬怎么稅前扣除,根據規定,發生壞賬損失企業應提供并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才能稅前扣除.以上的相關材料大家要記住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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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