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收購特殊性稅務處理怎么做
對于適用特殊性處理的重組,根據財稅〔2009〕59號文件規定,應同時符合以下5個條件:
(一)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二)被收購、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比例
(三)企業重組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四)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符合本通知規定比例
(五)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對照這5個條件,對于資產收購需要重點把握如下3點:
1.資產收購要有合理商業目的.比如阿里巴巴收購雅虎,由于雅虎作為一個在國內搜索市場占據重要位置的搜索品牌,可以為阿里巴巴帶來豐富產品,包括搜索技術、門戶網站、即時通訊軟件等,這項資產收購就是有合理的商業目的.
2.資產收購不能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企業如果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刻意使資產收購中的股權支付比例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稅務機關可予以否決.

3.企業在收購另一家企業的實質經營性資產后,必須在收購后的連續12個月內仍運營該資產,從事該項資產以前的營業活動.比如,A企業購買了B企業的一個紡織品生產車間,如果其在購買后12個月內,將紡織品生產線變賣,利用該場地重新購置設備從事食品加工,則不能適用資產收購的特殊性稅務處理.
在符合上述前提的情況下,如果資產收購中受讓企業收購的資產不低于轉讓企業全部資產的75%,且受讓企業在該資產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1.轉讓企業取得受讓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2.受讓企業取得轉讓企業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受讓企業收購的資產不低于轉讓企業全部資產的75%,即通常所說的資產收購應當近似于企業的一個整體資產轉讓行為,僅涉及少部分營業資產的轉讓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同時,股權支付的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只有以上條件同時滿足,資產收購才能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
資產收購一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殊性稅務處理有什么區別
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收購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以實現對被收購企業控制的交易.收購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資產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受讓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轉讓企業)實質經營性資產的交易.受讓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一般性稅務處理:
企業股權收購、資產收購重組交易,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被收購方應確認股權、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②收購方取得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③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具體資產收購特殊性稅務處理怎么做介紹先到這里,在對資產收購還有疑惑,不知道在賬務上怎么樣呈現,可以找專業的會計老師來幫助自己,讓自己更快更好的處理資產收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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