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不含稅會計分錄

2019-01-15 10: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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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后營業稅基本退出中國稅收體系,全面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稅,增值稅作為流轉稅和價外稅,實質上稅收負擔在最終消費者,對于中間環節的企業來講,企業在確認收入時不用再像營業稅時期價內稅將營業稅包含在收入中,價稅實現分離,那么此時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不含稅會計分錄應該如何編制呢?

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不含稅會計分錄

根據《(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的有關規定:

1、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1)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2)符合上款收入確認條件,采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時間:

①.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②.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③.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④.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應收賬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或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外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增值稅納稅人適用)

成本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不含稅會計分錄

銷售折讓時的會計分錄: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當銷售實現的時候,分錄: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當發生銷售折讓的時候,沖減收入,分錄:

借:主營業務收入

借: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應收帳款

當收回款項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

以上就是我們會計學堂關于"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不含稅會計分錄"問題的會計分錄整理,其實就是在確認收入時注意價稅分離即可,另外我們在此稍稍擴展了一些發生銷售折讓時會計分錄的編制,希望對您們有所啟發.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需要咨詢,請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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