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征稅如何交稅?
中國稅務報10月16日刊登了《匯總納稅須符合條件》一文,讀了之后頗受啟發,但有細微之處筆者有不同看法.
一、如何理解《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如何認定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的批復》(國稅函〔1998〕676號,以下簡稱《批復》)的適用范圍.
一般認為,根據《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以下依慣例簡稱三個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團組織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事實上,這種說法并不嚴謹.所得稅是針對應稅所得所征收的一種稅.判斷是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關鍵是看其是否取得應稅所得,而不是看其核算水平.凡取得應稅所得的,除另有規定外必然是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否符合三個條件是納稅人是否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判斷條件.
在實際操作中,一些納稅人援引《批復》的規定,認為能夠獨立核算條件而沒有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也應當就地繳納稅款,即通常所說的"認定為獨立納稅人".
毫無疑問,企業作為經濟組織應該準確核算,但準確核算并不等同于獨立核算.前者是從企業核算的水平上對企業的核算方式予以界定,后者是從形式上對企業的核算方式予以界定.企業應當準確核算,但并不都具有獨立核算的義務.我們決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凡是有條件獨立核算的企業都應當實行獨立核算.

什么是差額征稅?
差額征收是指營業稅項目,"營改增"試點地區延續該政策,8月1日后由于全國推廣,那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就沒有這個政策了.有營業稅差額征稅和增值稅差額征稅兩種.營業稅差額征稅是指以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時,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規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項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增值稅差額征稅是指一般納稅人采用購進扣稅法計算應納增值稅.即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正數交稅,零或負數不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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