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需要開票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及其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增值稅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其中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由此可見,延期付款利息屬于增值稅價外費用,應該確認為銷售額,并開具發票.

價外費用開票注意事項
(1)原則:價外費用按所銷售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適用的商品編碼進行選擇.
(2)價外費用開專票還是普票,和所銷售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一致,;
(3)價外費用開專票還是普票,和所銷售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要求一致,比如:房屋租賃備注欄要求
(3)取得價外費用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可以按照其取得"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抵扣原則抵扣進項稅額.
關于問題"企業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需要開票嗎"答案已經解答完畢.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自己想要咨詢我們的,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