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和個稅免征額的區別是什么?
答:設立起征點和免征額是稅收體系中通行的兩種計稅方法.本質上也都是對納稅人的優惠措施.所謂免征額就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而起征點則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額開始征稅的起點.
按照免征額方法,征稅對象總額未達到免征額不用納稅,總額超過免征額時,只對超出免征額部分按照相關稅率征稅.按照起征點方法,征稅對象總額未達到起征點不用納稅,而一旦達到或超過起征點,則必須按照相關稅率全額納稅.顯而易見,兩種不同方式對納稅人收入的影響差別是很大的.簡單以個人所得稅為例,假如標準設定為5000、稅率為10%,對于一個扣除應扣內容后月收入6000元的人,按照免征額方法,征稅對象只有1000元,應納稅100元.而按照起征點方法的話,則征稅對象就是6000元,應納稅600元.當然,實際執行中,還要考慮扣除內容、累進稅率等等因素.
目前,我國對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免征額計稅方式,此次調整就是提高免征額,而不是起征點.

個稅免征點提高會影響個人的購房、購車么?
目前對于很多城市而言,因為實行房地產限購,對于本地戶籍的購房者限制較少,但對于外地戶籍的購房者而言,一般需要持續繳納一定期限的個稅或社保證明,因為各地限購多是提供社保或個稅的證明,所以如果沒有個稅,但有社保記錄,還是不會影響買房的,所以個稅起征點上調對買房的影響相對較小.
例如北京,外地戶籍購房買房的必備條件之一即為"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納稅證明(指個人所得稅)或者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明";上海地區外地戶籍購房,以家庭為單位,須連續5年以上繳納不間斷社保或個稅;在南京地區,外地戶籍買房的前提是連續繳納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稅或社保證明.
對于購車,因為部分地區購車需要搖號,對于非本地戶籍人員會有一定限制,以北京為例,非京籍人員參加搖號需要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如果個人起征點上調后,導致納稅間斷,可能會影響后續搖號購車.
所以個稅免征點提高,對于居民而言,確實能夠獲得更高的稅后收入,但是對于一些有限購政策的城市而言,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可能會因免征額提高不用納稅而影響其享有購房或購車的權利.但總體而言,居民收入水平在不斷提高,個稅免征額相應提升,也是有利于減少廣大老百姓的稅收負擔.
個稅起征點和個稅免征額的區別是什么?我們通常所說的個稅起征點,其實是個稅免征額,本文讓小編長知識,你是否也明白了呢?對于這些極易混淆的內容,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都很在行,可以幫你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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