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費怎么做賬?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有關稅收規定,就補充養老保險費及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會計處理分析如下:
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
職工薪酬會計準則規定,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屬職工薪酬范疇.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
服務
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給予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進行處理.在"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補充養老保險費"和"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科目中核算.
1.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生產產品、提供勞務中,直接生產人員和直接提供勞務人員發生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根據存貨會計準則的規定,計入存貨成本,但非正常消耗的直接生產人員和直接提供勞務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2.計入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根據固定資產會計準則和無形資產會計準則,如果是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在建造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企業開發階段發生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
3.上述兩項之外發生的其他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計入當期損益.
納稅調整及對應會計處理根
據財稅〔2009〕27號文件規定,企業為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1.隨工資調整而調整.企業為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扣除基礎是職工工資總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支付給員工合理的工資、薪金可以稅前扣除,如果工資、薪金不合理,則要納稅調整.同時,企業為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也相應要調整.另外,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無形資產怎樣稅前扣除?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一、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一)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二)自創商譽;(三)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四)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二、無形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一)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二)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三)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三、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以上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費怎么做賬?你們看完后應該都有了自己的認知和理解.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會計干貨,就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官網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