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哪些要納稅?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指交易雙方主要以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該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判斷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參考比例為25%,即:從收取補價方看,如果收取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低于或等于25%;從支付補價方看。如果支付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支付補價之和的比例低于或等于25%,均確認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在實際生活中,固定資產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因為你的固定資產出去了,就要計算銷項稅,而固定資產交換你不應定能取得進項稅票。因為在固定資產交換時,實際上是直接以物換物,很少開增值稅專票的。
可能是書本上為了簡化核算把增值稅給取消了吧。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分錄怎么寫?
1)不涉及補價的:
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涉及補價的:
支付補價方,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收到補價方,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對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哪些要納稅的問題,不知道你現在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呢,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內容了,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相關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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