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限售股減持怎么做稅務籌劃?
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無論是企業股東還是個人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解禁后限售股的,均需依照相關稅收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基于限售股特殊的流通屬性,減持解禁后限售股往往意味著巨額資金的套現,必然伴隨著高額的所得稅稅負.因此,編者整理歸納了實務中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股東可以采取的一些合法、合理的稅務
籌劃方案,在實現減持套現目的的同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所得稅稅負,供有關方面參考.

限售股減持稅收政策有哪些?
根據稅務法規定,限售股減持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企業和個人方面,減持限售股稅收企業需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個人所得稅.針對限售股股東和大小非客戶,優惠最高的江西地區,對限售股減持稅收提供便利服務,綜合稅負低至8.77%.對限售股股權減持、股權轉讓稅收等業務有意的企業或者個人,皆由當地政府官員接待、洽談.江西地區采取低至8.77%的綜合稅負,包含國稅、地稅、個人所得稅,企業可以一次性減持,也可以分階段、跨年度減持.具體細節和接洽手續,可以百度大昔大渝,專業口碑好,引領行業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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