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收入如何繳納所得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所以,依照本法,只要是企業實現的利潤,不管是銷售產品、提供勞務、還是其他的,都要交稅的,這和是不是出口銷售沒有關系的。出口收入實現的利潤也要計入應稅所得額。

出口退稅在增值稅方面如何會計核算?
增值稅方面:企業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不計算銷售收入應繳納的增值稅,企業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后,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退稅。企業在收到出口貨物退回的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企業,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先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若確因出口比重過大(出口貨物占本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以上),在規定期限內不足抵減的,不足部分可按有關規定予以退稅處理。
1.企業貨物出口銷售后,結轉產品銷售時,借記“產品銷售成本”科目,貸記“產成品”科目。
2.按購進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增值稅額與按照退稅率計算的差額借記“產品銷售成本”,貸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按規定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貸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特殊情況下,確因出口比重過大,在規定期限內不足抵減的部分可按規定退稅。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關于出口商品收入如何繳納所得稅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相信大家已經有了深刻的理解,學習非一朝一夕之事,要持之以恒加良師益友的幫助,有任何問題,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時刻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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