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2018-11-14 16:0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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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消費稅的計算公式?一共有兩種其一:以價定率應納稅額的計算其二: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小編已經把相關的會計處理方式整理在下文了,感興趣的的小伙伴可以來看看,如果你有更好的處理方法歡迎來跟我們多多交流探討。

復合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消費稅采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計稅方法。

(一)以價定率應納稅額的計算

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當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已定時,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關鍵取決于銷售額的確認。而銷售額的確認又因銷售額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區別,現分述如下:

1.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1)應稅銷售額的確認。納稅人對外銷售其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其銷售額為依據計算納稅。這里的銷售額包括向購貨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如果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采取價稅合并形式收取貨款的,在計算消費稅額時,應換算成不含增值稅額之后再行計算,其換算公式為:

應稅消費稅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這里所說的價外費用與增值稅規定的價外費用相同。

應納稅額的計算。當納稅人當期銷售額確認之后,即可按規定的計算公式計算應納稅額。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用于連續生產,繼續加工成應稅消費品。例如,以自產的煙絲繼續加工成卷煙,只需就最終產品卷煙繳納消費稅,而作為中間產品的煙絲則不需繳稅。另一種則是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除生產以外的其他方面,這種情況就應在自產應稅消費品移送使用時計算繳納消費稅。計稅時,應以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可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這里“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應是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或無銷售價格的情況應除外)。如果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的,應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復合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怎樣計算豪華車加征10%消費稅?

計算加征的消費稅,應該先將含稅價換算為不含稅價。這里,含稅、不含稅的“稅”指的是增值稅。不含稅價=含稅價÷(1+17%)應納消費稅=不含稅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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