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結賬時需要預提企業所得稅么?
企業所得稅一般都是季末計提,次月15日前申報繳納,年底結轉:
1、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上繳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

關于預提企業所得稅稅額的問題?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九條及其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所得,應以其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并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協定股息稅率情況一覽表的通知》(國稅函[2008]112號)規定,從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業從我國居民企業獲得的股息將按照10%的稅率征收預提所得稅,但是,我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以及內地與香港、澳門間的稅收安排,與國內稅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協定的規定辦理。
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年底結賬時需要預提企業所得稅么?已經介紹完畢了,相信各位看到這里已經有了自己的收獲.更多關于成本法合并報表抵消,請前往會計學堂繼續瀏覽.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