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銷售的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企業按確認收入實現的所
屬期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要注意,該銷售方式的會計處理與所得稅存在
較大差異,需要進行納稅調整,例如,企業銷售價值8000元的商品,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合同規定分5年收款,每年收2000元。該案例中,
所得稅處理上按合同規定每年確認2000元應稅收入,不按權責發生制原則
確認;但會計處理上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會計收入,故會計和稅務存在差異,需要進行納稅調整,該調整事項填報在附表三《調整項目明細表》第
5行“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 一欄。

年末已開票未收款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根據上述規定,這筆業務發票已開即使對方未付款也應計入收入,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大家都知道凡是與“高級”沾邊的,肯定就不是輕而易舉拿下的,所以,想要獲得中級會計證,就要懂得把握機遇,做好迎接挑戰的準備!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分期收款銷售的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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