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進項稅為什么要分兩期抵扣?

2018-09-25 15: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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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會計新手在剛接觸財務的時候經常會遇到這種問題:不動產進項稅為什么要分兩期抵扣?為了幫助大家能夠更加熟練的掌握這個層面的財務知識,會計學堂的小編已經在下文中整理出了一些相關內容,希望你們能夠有所啟發。

不動產進項稅為什么要分兩期抵扣?

不動產金額一般都比較大,一次性抵扣對當年的納稅影響太大,分兩年可以適當降低對當年的增值稅稅款影響。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納稅人取得的不動產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具體抵扣方式為:

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動產進項稅為什么要分兩期抵扣?

如何抵扣不動產的進項稅額?

1.不動產進項稅額分為分期抵扣和一次性抵扣兩種情況,具體適用為:

分2年抵扣

一次性抵扣

按 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

按 流動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比如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新建不動產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 施工現場修建的 臨時建筑物、構筑物

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 超過50%的

未超過50%(不動產原值: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2.分期抵扣時,注意抵扣時點。

分期抵扣以取得扣稅憑證計算抵扣時點,而非固定資產完工計算抵扣時點。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按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
60%的部分于 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 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 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不動產進項稅為什么要分兩期抵扣,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聯系窗口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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