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減免政策?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免征小微企業有關政府性基金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能和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統籌安排。

單位繳納工會經費如何記賬?
單位繳納工會經費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工會經費(工資總的2%)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實繳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返還時(60%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實際開支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以上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關于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減免政策,你們看完后應該都有了自己的認知和理解.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會計干貨,就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官網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