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境外提供技術服務費記入什么科目?

2018-09-06 10: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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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境外提供技術服務費記入什么科目?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131號
)規定,向境外單位提供符合條件的技術服務可以免征增值稅。另外,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不符合條件的,要依法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以及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131號 ):

四、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零稅率的除外:

(一)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三)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四)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符合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但不符合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國際運輸服務。

(六)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除外)、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但不包括: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貨物或不動產的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技術轉讓所得減免所得稅是國家對于技術轉讓的一種優惠,規定是逐漸的細化。基本的規定是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境外提供技術服務費記入什么科目?

設計費計入會計哪個科目?

設計費計入管理費用,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注意:但是為特定客戶設計產品所發生的、可直接確定的設計費用應計入存貨的成本。

管理費用是指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 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 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包括: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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